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共享,创造便捷的全民体育运动和健身环境,芜湖市各中小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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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开放学校)体育场地(馆)在确保教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均应有序向社会开放。
公办中小学校全面开放具备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和室内体育场馆。
鼓励民办中小学校积极开放符合条件的室外体育场地和室内体育场馆。
开放时间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
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开放对象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以及社会组织。患有传染病、心脏病等严重基础疾病人群、精神病患者及醉酒者等,均不允许进入学校进行健身锻炼。
开放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NO.1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NO.2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
NO.3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所在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NO.4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NO.5
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开放办法
开放学校应在学校门口或体育场馆设施附近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告开放区域、开放项目、开放时间、收费标准与管理制度,以及风险提示等事项。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因各种原因需要暂停开放的,应提前向社会告知。
开放管理
学校建立开放对象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提出健康管理和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明确各方责任。
申请入校锻炼人员需提前向学校提交申请书及本人身份信息等材料,学校联合社区(村)、辖区派出所对申请入校锻炼人员进行信息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入校锻炼人员发放健身卡。学校可根据体育场馆容量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入校锻炼人数。
进入校园锻炼人员必须遵守学校体育场馆管理规定,不得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入校锻炼资格,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锻炼人员,学校须及时报告属地公安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便民惠民,能有效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入校锻炼时自觉遵守公约,共同维护和谐、文明的健身环境。
来源: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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